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中心客运站升级改造项目所需设备,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范围及供货期:
1.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以下设备: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要求到货期 |
1 |
人脸闸机 |
国产标准304号不锈钢,钢材厚度2.0,工作电压:AC220±10%V 50±10%HZ 功率:100W,驱动电机:有刷电机,角度编码器定位,通道宽:70cm,工作环境:室内、室外(荫棚)-10℃~70℃ 相对湿度:≤90%,不凝露,闸门开、关时间1秒,通行速度:30人/分钟(常开),25-30人/分钟(常闭),上电后进入通行状态所需时间:3秒,出现故障后的自动复位时间:10秒,正常使用寿命:500万次及以上,显示屏尺寸10.1英寸,人脸识别控制单元:CPU:RK3288 Cortex-A17四核,主频1.8GHz,内存2GB,存储8GB,人脸识别摄像头:CMOS传感器,卡尔蔡司镜头,300W像素 |
台 |
7 |
30个日历天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货物供货商,必须有机场同类项目业绩。
三、报价方式
1、请按设备配置清单表格式填写。
2、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为完成该项目全部费用之总和,一旦投标人中标并和招标人签订了本项目合同后,即使投标人发现在报价时费用有计算错误,也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四、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2、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有原厂合格证。
3、卖方保证向我公司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响应及到场时间为24小时内。
五、中标及合同授予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会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具体的产品采购合同,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视为不中标,招标人没有义务解释不中标原因。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1.交货地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3.运保费:由投标人承担。
4.卸货方式:投标人负责卸货,我方配合,直至货物落地前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七、结算方式:
1.采用银行电汇方式结算。
八、评标方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价。
九、合同条款格式
以我方合同模板为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本、副本一本),并明确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以书面或电话联系形式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天前向招标人提出(电话联系人:阚章鑫 025-69820631)。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14: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送达我公司,投标书需盖章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地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翔鹰二路9号2号办公楼2楼空港科技技术部。
6.联系人:阚章鑫 联系电话:025-69820631。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后台入口
地址: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翔鹰二路9号2号办公楼2楼
服务热线:025-69820540 传真:025-69821426
工业和信息化部 苏ICP备170251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