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自主招标方式采购L15201项目-1助航工程专业分包劳务,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为统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标准,现明确如下事项:
本项目为采购招标。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劳务服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
控制价:50万元。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有效的营业执照;
1.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报价方式:
2.1请按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
2.2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为完成该项目全部费用之总和,一旦投标人中标并和招标人签订了本项目合同后,即使投标人发现在报价时费用有计算错误,也不得另行增加费用。
2.3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求,投标人实际提供的产品数量如有所变化,在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招标人可对所增加或减少的产品作相应的费用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漏项,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实施,但费用不增加。
2.4投标人所投总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其它说明
3.1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有原厂合格证及序列号,原厂质保期。
3.2售后服务要求:卖方保证向我公司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支持;响应及到场时间为12小时内。
3.3 为了保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所供设备满足现场需求,如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保留让投标人更换的权利,且不予增加费用。
3.4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按废标处理。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4.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2工期:15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上载明日期为准。
4.3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方式采用 按月结算。
五、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评审合格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
六、合同条款格式:详见附件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正本壹本。
7.2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需答疑,应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天前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
7.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12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7.5投标文件可采用快递(顺丰或EMS)邮寄或送达我公司,投标书需盖章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弱电、消防系统采购项目投标书”南京机场内翔鹰二路9号2号办公楼2楼或顺丰、EMS。
联系人:乐佳 电话:13645176260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