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航站楼运行效率监测系统项目招标公告中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提供监控设备需要接入现有安防平台,需要提供安防平台授权(加盖厂家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补充修正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单位须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顺延至2026年8月3日10时整。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空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199号东部机场集团10楼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胡剑滔
电 话:1899409903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www. njkgkj.com
开户银行:/
帐 号: /
异议联系人:胡剑滔